“最牛钉子户”事件引发的宪法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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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瑞芳.“最牛钉子户”事件引发的宪法思考[J].天津市职工现代企业管理学院学报,2011(6):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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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瑞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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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河南郑州45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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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在“最牛钉子户”事件中,开发商与政府都坚称拆迁是为了公共利益,钉子户认为开发商是为了商业利益,要求开发商满足自己合理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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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公共利益 个人权利 最牛钉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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