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经济学分析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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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晓旭.基于经济学分析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建议[J].云南金融,2011(1Z):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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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晓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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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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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我国消费税的功能定位是与增值税相配合,发挥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财政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作用。基于这一功能定位,消费税征收范围应当随着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倾向、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人们消费水平的变化而做出相应调整。在最近的一次较大规模的消费税税制调整中,增加了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高档消费品税目以及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等不利于环保的消费品税目,在原成品油税目下增设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燃料油等子目并取消了日常护肤护发品税目。06年的消费税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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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征收范围 税制改革 功能定位 分配不公 征税范围 实木地板 一次性筷子 高档消费品 经济发展水平 消费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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