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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本栏要目 ○财政部等四部门开展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检查 ○国家计委确定收费制度改革总体思路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发布施行 ○棉花购销有新举措主持人:武平 财政部等四部门开展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检查 由财政部、监察部、国家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四个部门从1999年1月1日起,对有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的中央部门和单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主管部门(集团)等单位进行预算外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是中央各部委及其在京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时间范围为1997、1998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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