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后解决三农问题的新途径——以山东省泰安市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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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付敬东 张晓云 赵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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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泰安市委党校,山东,泰安,2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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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现行制度约束下,农民作为一个群体获取收入的机会还非常少、渠道非常窄,如不在制度变革上有更大的进步,目前以取消农业税、特产税为核心内容的制度内变革产生的增收效应将在未来的几年内消失,农民收入问题届时仍将是我国一个难以化解的社会问题。制度变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所在,但制度变革绝非易事,它受一系列内外条件的约束,有一个成熟完善的过程,产生社会效应更需要假以时日,因此,以农民收入为核心的“三农”问题注定是一个时间问题,我们对此必须有足够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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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收入 制度变革 时间等待 |
文章编号: | 1005-913X(2005)12-0008-03 |
收稿时间: | 2005-09-13 |
修稿时间: | 2005-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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