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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延包合同"还给农民
引用本文:润雨.把"延包合同"还给农民[J].农村工作通讯,2001(6):53.
作者姓名:润雨
作者单位:山东省青州市东夏镇政府
摘    要:最近,笔者下乡采访有关农村费改税情况,发现有的村土地延包30年的合同,至今没和农民群众本人见面,问一些农民,有的甚至对此一无所知。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笔者经过调查了解到:有的土地延包根本没有按上级要求办,仍实行原来的"两田制",维持口粮田和经济田不动,村干部们为了应付上边,坐在办公室里"集体办公",把合同填好,签字、盖章都"代劳"了。群众没签字,也没按手印,合同当然不敢和群众见面了;有的土地延包没有公开,机动田远远超过5%,尽管群众签了字,也按了手印,但发下去怕引起议论,所以不敢发;还有的钻政策空子,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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