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怎能收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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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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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的一位村民来信反映:这些年村委会将责任田的承包费不断提高,1984年每亩50元,1996年提高到320元,1998年6月又提高到500元,15年提高了10倍,这明显违反了中央的不得随意提高承包费、增加土地负担的规定,引起了村民的强烈不满。于是村民们向上级反映村里的这种错误做法,不料这影响了那些干部的面子,他们于1999年3月13日打着上级领导的幌子,发出通知要村民在7天之内每亩交足2000元押金,逾期不交者将收回责任田。承包土地既收押金又增加承包费,这叫作“砍头连剥皮”,分明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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