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中的法人治理结构缺陷及其完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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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继宗.我国公司法中的法人治理结构缺陷及其完善对策[J].柴达木开发研究,2000(3):6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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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继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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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海省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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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从法学角度讲 ,是指为了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公司法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保证公司正常有效地运营 ,由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所形成的一种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我国的公司 ,绝大多数是从原有的国有企业直接通过行政改组而建立起来的 ,它并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一般规则 ,即在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 ,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发展情况和客观需要 ,由劳动者自愿选择而产生。所以 ,在我国这种通过改革实现的现代企业制度中 ,其法人治理结构尚存在着诸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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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公司法 法人治理结构 缺陷 国有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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