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律审视——以云南省大理州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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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玉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法律审视——以云南省大理州为例[J].新西部,2007(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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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玉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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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杨玉梅(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昆明,65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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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新农合制度经过四年的发展,在减轻农民医疗负担、增强农民保健意识及促进农村卫生市场良性运转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筹资成本高、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该文认为,新农合制度的建立,只有探索创新机制,降低新农合的筹资成本、规范基金管理,强化卫生服务行为监管,将好的政策上升到法律层面,才能有效地保证新农合的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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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制度建设 法律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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