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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设合并会计处理探讨
作者姓名:金宣百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重庆400067
摘    要:企业合并按照合并的法律形式可以分为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注册成为一家新的企业,参与合并的各企业均注销法人资格,由新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各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

关 键 词:控股合并  企业合并  会计处理  法律形式  吸收合并  法人资格  资产  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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