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律》看唐代的婚姻制度 |
| |
作者姓名: | 刘宇蓉 |
| |
作者单位: | 广东南方电视台,广东广州,510095 |
| |
摘 要: | 中国古代妇女的离婚、再嫁是不自由的,重视和强调贞节。但唐代再嫁不以为非,离婚十分常见,在整个封建社会中,其对贞节观念的淡薄极为罕见。这种现象的产生,一方面与当时"开放型"的社会制度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则源于《唐律》反传统、崇尚自由的婚姻制度。本文从《唐律》婚姻制度的形成基础、内容特点和利弊等方面展开分析,揭示其特殊的历史意义;通过对唐代开放的婚姻制度的剖析阐述唐代"开放型"的社会及经济特点,及其对后世婚姻制度基础产生的巨大影响。
|
关 键 词: | 唐律 唐代婚姻制度 婚姻基础条件 汉族“胡化” 开放性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