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欺诈救济与我国立法实践 |
| |
作者姓名: | 蒋卫城 陈慧 |
| |
摘 要: | 信用证独立性和单证一致两大基本原则为信用证交易的正常、迅速运行创造了条件,但也为信用证欺诈留下可乘之机:一方面,买方故意在信用证中列入繁冗的条款,或故意设置诸多"陷阱",使卖方提交的单据很难能符合其要求,待卖方发出货物后,却被买方及开证行拒付.另一方面,卖方无货或以假货冒充真货,他们却伪造了一套完全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只要单据表面与信用证相符,开证行就必须予以付款,并不受基础交易的制约,这样致使买方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
关 键 词: | 信用证欺诈 信用证交易 开证行 中国 合同法 受益人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