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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代码标识制度需要法律来保障
引用本文:程千,李肖宁.统一代码标识制度需要法律来保障[J].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1997(2):27-28.
作者姓名:程千  李肖宁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代码办公室!150036
摘    要:自国务院1989年批准建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以来,经过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国统一代码标识制度”已初步建立,并开始发挥作用。组织机构代码在工商、税务。银行。统计、公安、保险等方面的应用结果,表明“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符合当今信息社会的要求,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无论是在银行建产和贷款管理中、在全国税务统一换证中,还是在首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统计中,组织机构代码的科学。准确。唯一、统。、快捷。简便的优越性,均受到使用部门的好评。它为政府各部门加强宏观管理,监督企业、事仆单…

关 键 词:标准  代码标识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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