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语模式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 |
| |
引用本文: | 张爱娥.双语模式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J].黑河学刊,2014(12):120-121. |
| |
作者姓名: | 张爱娥 |
| |
作者单位: | 常州大学法学院,江苏 常州,213164 |
| |
基金项目: | 江苏省2012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知识产权视野下苏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2012SJB820001)成果,常州大学2013年青年发展基金项目“常州创建历史文化名城的法律保障研究”(2013QN04)成果。 |
| |
摘 要: | 法学双语教学的目标是通过双语模式更好地学习专业知识,并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在国家相关宏观政策的引导下,为了顺应法学教育国际化的客观要求,为了培养卓越型法律人才,有必要在法学教学中引入双语模式。法学双语教学必须充分关注教、学主体的适格性,必须选择合适的课程与教材,应当结合模拟法庭、小组讨论等多种灵活的教学方式,同时学校也应当为法学双语教学的开展提供充分的保障。
|
关 键 词: | 双语模式 法学教学 卓越法律人才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