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内蒙古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研究
引用本文:白贵.关于内蒙古地方主体税种选择的研究[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0(2):5-8.
作者姓名:白贵
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经学院函授部,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51
摘    要:内蒙古地方税种数量虽然不少,但除了营业税收入较多以外,其余大多属于零星的小额税种,主体税种不突出,不能适应新的财税体系的要求,因此,要遵循税基广、征收普遍、稳定可靠、筹资功能大、调节功能强等原则选择地方主体税种,建立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和农牧来产品税主体的税制结构。

关 键 词:主体税种  选择原则  税制结构  内蒙古  地方税种  税收制度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