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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体地位
作者姓名:
王志远
作者单位: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
摘 要:
我党明确提出要建立人民群众满意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问题是在这个社会中,要注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要注重经济、社会的发展与人民群众关系;要尽快改善中国人口的二元结构;要保证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的成果。
关 键 词:
人民群众
社会主义公平
和谐社会
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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