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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医疗维权:取证问题是难点——访山东众成仁和(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启光
作者姓名:
刘畅
作者单位:
《中国质量万里行》编辑部
摘 要:
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如果调解不成诉至法律时,不要考虑医疗事故问题,更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应该直接按照《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及时主张损害赔偿,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关 键 词:
医疗纠纷
律师事务所
淄博
山东
取证
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
《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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