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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五项支农工程” 正确处理四种关系
引用本文:尹光炬.实施“五项支农工程” 正确处理四种关系[J].工商行政管理,2006(10).
作者姓名:尹光炬
作者单位:河南省商丘市工商局
摘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期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家工商总局自去年年底工作会以来,不仅在全年的工作部署中,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整合工商职能,努力为支持‘三农’工作服务”,还在一系列文件中反复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和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各地工商机关按照总局的部署,认真总结历年来在服务“三农”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途径。本刊作为国家工商总局机关刊,围绕总局的中心工作,搞好宣传报道责无旁贷。为此,我们将集中版面刊登系统对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和探索。欢迎读者来稿,欢迎读者为我们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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