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围绕“全额代收”,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1.会同地税机关共同起草相关文件,提出全额代收实施意见。去年9月,我们根据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务机关试行代收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工发[2005]48号)精神,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的基础上,我们会同地方税务局联合以本工发[2005]27号文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关于授权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请示。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及时做出批示:“同意授权地方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在得到政府授权后,我们多次召开由市总工会和市地税局主要领导参加的代收工会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