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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物”的三种形态
引用本文:杨雷,岳花艳,刘怀惠. 马克思主义哲学“物”的三种形态[J].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2, 15(4): 74-76
作者姓名:杨雷  岳花艳  刘怀惠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摘    要: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主义的“物”具有三种形态: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唯物就是“唯事物”,“物”指的就是“客观事物”;而在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上,作为世界本源的“物”,指的是“物质”;但在社会历史领域,“物”就是社会中物质性的客观存在,指的则是“社会存在”。这三种形态虽然在表现上各有特点,但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都是“物质”的表现形态。

关 键 词:马克思主义哲学 物 认识论 社会存在 唯物主义 本体论 唯物史观
文章编号:1008-3928(2002)04-0074-03
修稿时间:2002-01-10

Maxist Philosophy on the Three Forms of "Matter"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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