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合同中不安抗辩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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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优悠.商业合同中不安抗辩权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09,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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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优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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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上海,200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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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安抗辩权制度是为了防止合同欺诈、保障交易安全、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而设立的。先履行一方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中止合同及行或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八、第六十九条对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具体条件和程序做出相应的规定。但在具体司法适用时存在问题,对此,将对不安抗辩权的法律性质和适用条件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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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安抗辩权 法律性质 适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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