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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建设对于弥补我国财产税体系缺陷研究
引用本文:侯晓燕.遗产税建设对于弥补我国财产税体系缺陷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6(1):90-92.
作者姓名:侯晓燕
作者单位:闽江学院管理学系,福建福州350108
摘    要:我国财产税的征税范围长期以来局限在房产、地产及车船上,征税范围过窄而调节力度不够。在我国开征遗产税可以弥补财产税在上述两方面的不足。同时.在我国开征遗产税也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我国遗产税的开征现已具备经济、法律、历史和思想条件,但尚有财产评估等刳度有待完善。遗产税制度的建设需考虑起征点或免征额、反避税措施、税率等各项措施。

关 键 词:遗产税  财产税  制度建设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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