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的所得税纳税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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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克兢,顾小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的所得税纳税调整[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7):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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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克兢 顾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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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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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分别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能够可靠计量规定了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两种计量基础:一是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即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二是以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即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同时准则中指出两种计量基础下损益的计算: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的,当期损益=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一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以账面价值为计量基础的,不确认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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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所得税纳税调整 交换业务 资产公允价值 计量基础 账面价值 资产成本 换出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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