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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决定的特殊形式
引用本文:马军.复议决定的特殊形式[J].中国海关,2009(4):36-37.
作者姓名:马军
作者单位:海关总署政法司
摘    要:海关行政复议决定一般分为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等四种情形。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以下简称“《复议办法》”)还规定了其他的情形。

关 键 词:行政复议决定  特殊形式  具体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行为违法  行政复议办法  法定职责  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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