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刍议缔约过失责任
引用本文:王晨.刍议缔约过失责任[J].经济论坛,2006(13):132-133.
作者姓名:王晨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摘    要:传统的合同理论和制度重视合同关系,关于违约的救济措施相当完备。但在合同因一方当事人缔约时的过失不成立或无效时,如何保护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就成为违约责任不能解决的问题。缔约过失责任就是为解决这一难题而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建立,不仅完善了债法理论体系,而且是保证合同法有效发挥和调整商品流转关系作用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一、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及构成要件1.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利益受损而应承担…

关 键 词: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合同关系  违约责任  合同理论  救济措施  商品流转  当事人  合同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