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术语:reasonable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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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益,余德和. WTO术语:reasonable合理[J].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 2003, 20(10): 158-160,F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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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益 余德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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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同达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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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加入WTO,立法权、执法权和司法权部分让渡给WTO,这是必然的代价。而让渡的程度与一个WTO术语密切相关,那就是reasonable,汉语常译为“合理”。reasonable是判断立法、执法和司法是否公正的客观标准,是对国家行使权利的制衡,它所体现的公平、公正、诚信和条约必须信守的现代司法理念,对我国立法、执法和司法提出了更高的国际标准。究其原因,WTO法是按照西方国家的游戏规则起草和实施的。解释时,常采用西方国家的解释规则。这样,西方国家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就不可避免地渗透在WTO法解释规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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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WTO 法律 reasonable 合理 公平 公正 诚信 |
One of Nomenclature for WTO: Reasonab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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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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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WTO reasonab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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