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核算 |
| |
作者姓名: | 李和生 |
| |
作者单位: | 四川大西洋集团公司 |
| |
摘 要: | ![]() 《财会月刊》2003年第10期刊登了汤湘希、张敦力同志所《对几个会计实务问题的理解》一(以下简称《汤》)。《汤》提出当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其价值又得以恢复时,计算应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式为:应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不考虑固定资产减值情况下的累计折旧(或净值)-考虑固定资产减值情况下的累计折旧(或净值)。按此计算出的应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存在问题、试举一例。
|
关 键 词: | 固定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会计核算 坏账损失 账面价值 资产折旧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