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结算分配产生纠纷之后 |
| |
引用本文: | 乔亚民. 合伙人结算分配产生纠纷之后[J]. 国际融资, 2005, 0(2): 41-42 |
| |
作者姓名: | 乔亚民 |
| |
摘 要: | 本案当事双方与其他二人合伙承包一煤矿,并依法取得了经营权。承包满一年,一方与煤矿所有者和另一公司签订了“一揽子协议书”,终止了承包经营。煤矿所有者同意支付给合伙人2800万元人民币,作为他们在煤矿经营期间的投入及解除承包关系的补偿。在协议生效后,煤矿所有者偿付了1600万元,余款尚未到位,于是引发了一场纠纷
|
关 键 词: | 所有者 合伙人 承包经营 结算 人民币 经营权 公司 纠纷 协议书 解除 |
Dissension about Joint Venture, Settlement and Residual Distribution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