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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政分权与林业税费改革
引用本文:陈晓倩,孙昌金.论财政分权与林业税费改革[J].林业经济,2003(9).
作者姓名:陈晓倩  孙昌金
作者单位: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社科院生态与环境经济研究中心 副教授 博士,主任 博士
摘    要:林业税费体系作为公共财政框架的一部分,受财政管理体制变革的影响。目前过高的林业税费水平与1994分权式财政体制改革中的问题和缺陷直接相关。分权式财政体制改革的负面效应在林业部门被进一步放大,客观上加重了林业税费的负担。林业税费改革成败一方面有赖于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另一方面也需要林业部门从削减自身不合理收费开始寻找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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