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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十五条的理解与适用——以“聚丰园”商标无效宣告案为例
作者姓名:唐蕾
作者单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摘    要:<正>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关于老字号“聚丰园”的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在该起案件中,无锡市聚丰园菜馆在20世纪9 0年代申请注册了“聚丰园”商标,后经企业改制、商标转让等多道程序,该商标后转让至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无锡产业集团),由该公司对“聚丰园”这一老字号品牌进行经营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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