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入账价值确定方法差异比较》一文的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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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易逢荣,廖洪涛.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入账价值确定方法差异比较》一文的异议[J].新智慧,2008(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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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易逢荣 廖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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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江西萍乡 [2]萍乡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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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财会月刊》(会计)2008年第4期发表了陈克兢、朱学义同志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入账价值确定方法差异比较》一文(以下简称“陈文”)。文章通过一个实例得出结论:在公允价值不等、税率相等时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换出资产价值决定法和换入资产价值决定法计算的换入资产成本是不相同的。笔者认为,这个结论是错误的,只要交换双方是等值交换,两种方法所确定的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是相列的。陈文存在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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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价值确定方法 入账价值 异议 资产价值 公允价值 资产成本 换入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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