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析《物权法》确立之预告登记制度
引用本文:杨泽涛.试析《物权法》确立之预告登记制度[J].经济论坛,2008(1):129-132.
作者姓名:杨泽涛
摘    要:一、预告登记的含义、立法原因及法律性质 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与异议登记同属预备登记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在不动产登记法上与本登记(又称终局登记)相对应的一项重要制度.

关 键 词:预告登记制度  《物权法》  不动产登记法  不动产物权变动  异议登记  法律性质  立法原因  请求权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