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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变人性,安人得人
引用本文:史璞.权变人性,安人得人[J].经济经纬,2002(3):101-104.
作者姓名:史璞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管理人必须首先把握人的“特性”,这是管理者选用管理方针、方法和技术的依据。但许多管理者迷失于性善、性恶论等“人性论”的丛林中。为此,需要“统合”各种人性论,即“权变人性”:人性受先天因素决定,也受后天环境因素影响。先天因素(生命本性)对人性有质的规定性, 后天因素在先天因素的基础上对人性有量的改进性。人性本来有善有恶,也无善无恶,是因为善恶有相对性和相互转化的特性。人性的“善”与“恶”随年龄发展而变化,还取决于环境性质和人本身的素质。因此,管理者需要“权变人性”,权变管理,方能安人、得人。

关 键 词:权变人性  管理哲理  管理人  管理学
文章编号:1006-1096(2002)03-0101-04
修稿时间:2001年12月30

Adaptable Humanity, Stabilizing People and Winning People's Loyalty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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