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新论:南海创新土地产权制度的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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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琢.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新论:南海创新土地产权制度的试验[J].中国农村经济,1994(5):16-2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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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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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赛思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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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7年,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南海县(现已改为市,以下简称南海)作为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的课题是: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建设农副产品出口基地。1989年,南海分析当时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情况,发现农村现代化过程中存在一些新矛盾,这就是农村现代化同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矛盾。南海针对这个现实矛盾,从1993年上半年开始,以改革创新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为目标铺开了164个改革试点,推行以土地入股为特征的股份合作制。这次改革试点扬弃了农村传统集体经济的产权制度,创新了农村合作经济的产权制度。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后的中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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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土地 土地产权制度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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