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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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美桂,侯旭华.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刍议[J].上海保险,2011(7):22-2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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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美桂 侯旭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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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财大;保险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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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省2011年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2011SQRW158);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项目(1011002B);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10C0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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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问题的提出
2007年1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与保监会联合出台了《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随后湖南、湖北、江苏、浙江、辽宁、上海、重庆、云南、广东九个省(直辖市)陆续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并取得了诸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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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保险法律 国家环保总局 2007年 保险工作 保监会 直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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