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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态服务价值的广州市生态补偿研究
摘    要:论文基于修正后的生态服务价值核算方法对广州市2015年生态服务价值进行了核算,并依据核算结果界定了生态补偿的主体和对象,分析并探讨了广州市各辖区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受偿系数及生态补偿优先状况。结果表明:2015年广州市生态服务总价值为318.288亿元;其市辖区生态服务价值由高到低依次为从化区增城区花都区南沙区白云区番禺区黄浦区天河区海珠区荔湾区越秀区;越秀区横向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系数最高而纵向生态补偿财政转移受偿系数最低,从化区横向和纵向生态补偿财政转移受偿系数均最高;生态补偿优先级较高的从化区、增城区、花都区和南沙区为"生态服务输出"区域,应当优先得到生态补偿,而生态补偿优先级较低的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等"生态服务消费"区域应当优先开展生态补偿支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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