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司法警察工作的影响及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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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向军,魏玮,王昕者.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司法警察工作的影响及应对[J].商,2014(23):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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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向军 魏玮 王昕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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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巴东县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湖北建始县法院;湖北建始县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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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在完善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规定以及特别程序等七大方面做了较大改动,修正案全文110条,修改比例超过了总条文的50%。修改后的刑诉法对司法警察工作影响也十分深远,现阶段是适用新刑诉法的“启动期”,积极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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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法修改 司法警察 刑诉法 辩护制度 侦查措施 强制措施 审判程序 证据制度 监视居住 侦查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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