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 0 2年 5月 2 4日 财预 2 0 0 2 ]32 2号 为解决所得税分享改革后所得税退库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进一步规范所得税退库管理 ,现就有关事宜重新明确如下 :一、退库范围(一 )按全国人大、国务院颁布的税收法规以及国务院或财政部颁布的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先征税、后退税办法 (以下简称“先征后退”)需要退库的 ;(二 )企业按计划预缴所得税税款 ,在税款清算时超过应缴数额需要退库的 ;(三 )多缴的所得税及应退的利息 ;(四 )需要退还的所得税罚款、滞纳金 ;(五 )其他需要退库的所得税。退还预缴税款、出口退税和政策性税收优惠的先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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