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由产品设计引发的侵犯著作权案评析 |
| |
作者姓名: | 子墨 |
| |
作者单位: | 子墨(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
摘 要: | <正> 案情 2000年8月,原告顾某与祁某等人共同委托沈某设计印花布花型图案,并对花型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同年10月5日沈某根据顾某、祁某等人的思路设计完成了被定名为"百合花"的花型图案。同年9月底,祁某委托绍兴县某科技中心有限公司制成"百合花"胶片,并委托绍兴某毛纺织厂(即浙江某集团公司)印制了"百合花" 棉布。2000年11月29日、12月9日,被告虞某两次委托浙江某集团公司利用"百合花"版印制了大量棉印花布。2000年
|
关 键 词: | 产品设计 案例分析 侵犯著作权案 印花布 花型图案 《著作权法》法律效力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