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经营损害消费者权益谁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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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所居住的小区里有一家商贸超市,原法人代表龙某不久前将该经营场所租赁给尚某,并签订了转让超市2年的经营合同。现尚某销售给我们小区居民的一批不合格茶叶被举报,尚某闻迅逃跑了。购买这批茶叶的60多名居民遂要求龙某承担赔偿责任。龙某辩称尚某所为与他毫无关系,并出示了他与尚某签订的转让合同。请问,这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读者唐华唐华读者:根据有关登记管理法规的规定,营业执照只能由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者(包括法人、组织和个人)持有和使用,不能出租、出借或转让他人使用,否则即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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