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词之差导致的信用证拒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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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浩锋.一词之差导致的信用证拒付[J].中国外汇管理,2014(15):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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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浩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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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事业部宁波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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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出口企业B公司,与外商A公司签订了一户外用品销售合同,金额18万美元。合同约定以远期90天信用证进行结算,由A公司向I银行申请开具以B公司为受益人、两个金额分别为9万美元的信用证。B公司在收到该合同项下的信用证后,随即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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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用证拒付 销售合同 A公司 出口企业 户外用品 合同约定 受益人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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