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农科院副院长高某受贿10万元获刑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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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钟欣衫.榆林农科院副院长高某受贿10万元获刑10年[J].当代陕西,201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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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钟欣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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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榆林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高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从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据法院调查,2011年3月,榆林某公司项目经理李某某得知榆林市农科院有大量工程,便找到农科院副院长高某,提出想承揽农科院的护坡工程,高某答应给他帮忙,因为该工程具体由副院长封某某负责,高某便让李某某去找封某某,同时给封某某打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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