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标的物所有权保留制度的法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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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齐恩平.论标的物所有权保留制度的法律性质[J].现代财经,2004,24(1):5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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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齐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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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齐恩平(天津商学院,法学院,天津,300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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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今天的交易活动中,分期付款制度所占有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随之而来的所有权保留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但对于所有权保留的性质,各国立法与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本文认为,所有权保留既有担保权之功能,又具有所有权的特点,是一种特殊的担保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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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所有权保留 担保性权利 分期付款 |
文章编号: | 1005-1007(2004)1-0052-04 |
修稿时间: | 2003年8月15日 |
The Legal Nature of the Object's Ownership Retention Syste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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