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积极培育经济薄弱村“造血”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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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伟峰,刘媛.闵行区积极培育经济薄弱村“造血”功能[J].上海农村经济,2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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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伟峰 刘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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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闵行区农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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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闵行区抓住城市化快速推进背景下土地不断增值的机遇,以区、镇政策扶持为重要依托,以盘活存量土地及回购、改造与开发经营性物业等为主要手段,积极培育经济薄弱村自我"造血"功能,争取到2015年全区经济薄弱村基本消除.
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发展时期,经济薄弱村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其标准也随着城市化进程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整.闵行区目前出台了行政村维持基本公共服务和村级管理正常运行每年需要的基本支出标准:农业户籍人数在300人以下的村为100万元,农业户籍人数在300~1000人(含300人和1000人)之间的村为200万元,农业户籍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村为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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