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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体制改革
引用本文:徐懿.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体制改革[J].宏观经济研究,2005(10):45-48.
作者姓名:徐懿
作者单位:[1]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2]现供职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
摘    要:我国政府在1999年至2000年陆续成立了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按行司对口的模式专门处理国有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由于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运作的特殊性质,存在诸多政策性、制度性缺陷和内控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资产处置效果。2004年国家审计署共组织18个特派办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进行了抽样审计,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被查出各类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资金715.49亿元,占抽查金额的13%,发现案件线索38件、涉案资金67亿元。审计部门的介入为人们重新通盘思考资产管理公司的体制提供了契机。

关 键 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体制改革  中国  金融体制  不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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