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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取代记录封存制度
引用本文:刘昀晟.以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取代记录封存制度[J].中国外资,2012(11):213-214.
作者姓名:刘昀晟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摘    要:<正>一、记录封存制度新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这被称为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犯罪纪录封存制度的构建以实现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为基本原则,免除可

关 键 词:未成年人犯罪  前科消灭制度  刑罚执行完毕  前科记录  有期徒刑  封存  司法机关  基本原则  刑事处罚  轻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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