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行政性分权所带来的弊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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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星,段华.简述我国行政性分权所带来的弊端[J].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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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星 段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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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大学
(刘星),中南财经大学(段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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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改革一直是个重点,也是个难点。对此,我国的改革家们已达成共识,即对企业放权让利,主张中央应将更多的权力下放给企业。但从现实情况看,只有一小部分权力落到企业,而大部分权力却落到了地方政府,从而变经济性分权为行政性分权,结果给企业的经济运行、投入及产出均带来一些较为严重的消极影响,其弊端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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