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行政听证通过行政程序探究事实,协助行政机关做出公正的决策、决定,保障并实现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同时建立现代公共行政在公众与政府机构间的基本信任关系。通过听证,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与观点成为阐明事实的重要手段,尤其在裁决时,有助于行政机关理性行政,并让不同利益的冲突在程序中经由辩论、妥协而得以减缓乃至解决,增加公众对行政机关的信赖。台湾行政听证制度具有融合行政效益原则与自然正义原则的地方特色,因此通过对台湾行政听证制度的法律渊源、类型以及程序等方面的了解,并归纳出其特点,期许对大陆行政听证制度的进一步推动提供参考,同时有助于大陆行政听证制度的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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