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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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为民.谨慎性原则在《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运用[J].财会研究(甘肃),2006(4):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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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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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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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会计制度)已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比较原行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会计制度),新会计制度的特点之一就是谨慎性原则得到进一步体现。其中第五十二条规定:企业应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应计提减值准备。根据这一规定.新会计制度在旧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对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做了修订.扩大了计提范围:对或有事项确认为负债设置了“预计负债”科目:并新增了四项减值准备.即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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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会计制度》 谨慎性原则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计提减值准备 新会计制度 行业会计制度 预计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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