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合并所得税费用的分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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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强.浅议合并所得税费用的分摊[J].上海会计,2003(10):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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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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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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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促进企业集团的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中明确: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实行由行业和集团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成员企业(或单位),当年发生的亏损在汇总、合并纳税时冲抵其他成员企业(单位)的所得额或并入母公司的亏损额。另外,地方财政或税务为扶持当地企业集团,也会允许企业集团内的企业汇总交纳所得税。合并申报纳税一般会给企业集团带来纳税利益,但企业集团所得税费用如何在核心企业(以下简称母公司)和有关成员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之间分摊,值得我们关注。笔者想谈谈有关分摊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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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集团 所得税费用 分摊方法 协议分摊法 比例分摊法 单独纳税法 分别纳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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