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动力用煤等8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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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近期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动力用煤、冶金用煤、粗苯、溶解乙炔、冶金焦炭、煤焦油、硫酸铵8种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本次共抽查了239家生产单位的546批次的产品。检验合格544个批次,不合格2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0.36%。动力用煤、冶金用煤、化工用原料煤、粗苯、溶解乙炔、煤焦油等产品的不合格检出率为0;冶金焦炭不合格检出率为1.4%、硫酸铵产品不合格检出率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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